一要督促养殖户加大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建好治污防污设施。具体可由环保、畜牧部门指导,乡镇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扶持力度。明确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养殖户开展污染防治改造。
三要整合项目资金,解决突出问题。生猪养殖直排造成的污染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必须在处理污染源的同时,解决好安全饮水等问题。
加强组织引导,着力解决污染排放物出路问题。排放物的消化处理是最根本的问题,从实践经验和有关资料来看,其解决途径主要是发展循环农业,实现资源化利用。
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监管乏力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生猪养殖,防止新的环境污染: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县、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规划,明确污染防治的长效政策措施,明确乡村两级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是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在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改建上要切实把住源头,对禁养区一律不得审批,限养区内无环境容量的地区要严格审批。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存在污染的养殖场要限期整顿治理,治理仍不达标的要实行关停。将限养区内存栏50头以上、适养区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全部纳入环保监管范围,实时跟踪监管,严防发生新的养殖污染问题。
四是强化乡镇监管责任。将养殖污染治理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户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各乡镇应明确告知养殖户发展养殖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